本文目录一览:
西安一确诊病例隐瞒病情,出入公共场所致十余人感染新冠,被立案侦查...
西安一确诊病例姚某某因隐瞒病情、出入公共场所致十余人感染,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。具体分析如下:事件经过姚某某于3月5日在西安未央区开元路福建海鲜楼与确诊病例存在轨迹交集。3月5日后,西安市防疫指挥部公布相关轨迹信息,姚某某在明知自身可能感染的情况下,未按照防疫要求主动向社区或单位报备。
具体案例:以西安市姚某某为例,其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,却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、单位报备,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,仍未报告疾控部门,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,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。姚某某的行为确实引起了新冠肺炎传播,但是否造成“后果特别严重”有待商榷。
西安确诊病例瞒报致十余人感染被立案3月14日,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通报,确诊病例姚某某3月5日与另一病例同处未央区某海鲜楼,明知存在轨迹交集却未主动报备,且在出现症状后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,导致十余人感染。姚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。
例如,部分患者认为短期停留湖北不会感染,或误将新冠肺炎当作普通感冒。法律意识淡薄:部分患者未意识到隐瞒病情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。例如,多地公安机关已对超20位隐瞒病例的患者立案侦查。社会支持缺失:若患者缺乏心理支持或医疗资源,可能因恐惧而选择隐瞒。
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可能涉嫌《刑法》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,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;确诊病人、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,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,可能涉嫌《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、第一百一十五条,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密接者隐瞒不报的责任如果认为他人瞒报病情或行程流调信息的,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。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(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)、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,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,处警告或者200 元以下罚款。
高铁经过西安需要隔离吗
乘坐高铁途径西安,不中转且不下车的情况下,不需要隔离。以下是详细说明:途径西安不下车的情况:若乘坐高铁仅经过西安,未在西安境内下车或中转,根据现行防疫政策,无需进行隔离。此类行程中,乘客未与西安当地环境或人员发生实际接触,因此不纳入隔离管理范围。
不会。根据西安疫情防控中心显示,一般坐高铁、火车等经过西安不会停留超过4小时,因此是不会判断为途经西安的,到达目的地后不需要隔离,所以从平凉到汉中坐高铁不下车路过西安是不需要隔离的。
北京到西安下高铁不需要隔离,只要你一切正常,不需要隔离的。
乘高铁光是经过西安,没有下车,那是不会被隔离的。具体你可以咨询下当地防疫部门。下车后要及时报备。
最新!西安确认两大传播链,已确诊14例,已检919万均阴!
截至10月25日7时,西安市累计确诊省外关联本地病例14例,确认存在外省旅行团和D2746次列车两条传播链,全市累计核酸检测9101万人次,结果均为阴性。疫情传播链情况外省旅行团传播链 涉及外省游客7人、本地密接3人。传播源头为10月17日发现的外省旅行团2名游客(病例2,系夫妻),后续在密接者中检出关联病例。
西安“超级传播链”以12月15日新增病例2为中心,其密接者形成次中心,累计确诊51例;西安疫情外溢至广东东莞、陕西咸阳和延安、北京通州、河南周口、山西运城六地,主要因人员跨区域流动和接触导致传播;网传“钟南山院士到西安”信息不实,未有官方证实。
西安昨日新增13例本土确诊病例和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,疫情涉及多区域且存在聚集性传播,目前源头尚未查明,已划定16处高风险区域。
本文来自作者[贯寻云]投稿,不代表棉花号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sxmhjt.com/miao/5458.html
评论列表(3条)
我是棉花号的签约作者“贯寻云”
本文概览:本文目录一览: 1、西安一确诊病例隐瞒病情,出入公共场所致十余人感染新冠,被立案侦查......
文章不错《西安最新防疫情况(西安最新防控信息)》内容很有帮助